据《燕赵都市报》11月28日报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领取结婚证只需交纳9元
钱的工本费,但日前一对在鸡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的新人却告诉记者,他结婚登记花了121元,其中不仅有结婚证工本费,还有照相、婚礼用品等费用,而除了结婚证工本费、婚礼用品有相关单据外,照相一项则无相关单据。
虽然国家早就规定婚姻登记只允许收取9元钱工本费,但是各地结婚登记处都在不断赋予这9块钱更多的价值,就拿邯郸鸡泽这对新人来说,一般流程是要先后交纳9元的工本费和80元的“婚礼用品费和打证费”以及32元的照相费后,方可打印结婚证。其实这对新人应该“庆幸”这价格很实惠,曾经有报道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暗访的记者,现在结婚登记收费258元,其中包括照相费、工本费和手续费等费用。
国家规定的9块能被贯彻落实到近300,我们的婚姻登记处对于国家给于的权利,利用的真是淋漓尽致,作为一个经历过结婚挨宰的人,我也深有体会,别的不说,单说这个照相,绝对是“全国一盘棋”,对于自带结婚登记照片,可以说任何一个地方的登记处都不给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统一照相登记,原因是登记处照的照片有电脑输入号,在别处照的没有电脑输入号,不能录入微机。
这是多么无耻的说法,摆明了就是宰你,然而你却必须接受,如果你“胆敢”咨询这些钱用于何处,工作人员会很不耐烦地说:“就是这个价,不能讲价,你结不结婚。”是啊,你结不结婚呢,要结就乖乖给人家钱,别管这些钱是干什么用的、被谁用了、和不合理和不合法。发结婚证是登记处的权利,然而当这种权利变成了乱收费的借口、成了给别人大喜的日子添堵的事情,发证的权利无疑就成了创收的工具。
对此,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认为,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利用职权违规搭车出售商品,显然违背了《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们有权拒绝指定照相及购买证件工本费之外的任何商品,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如果强制出售商品和收费,可到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管理部门对各地婚姻登记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规单位依法给予处理,别给新人们在大喜的日子里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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